抢劫罪对象的再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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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米恒,莫英杰.抢劫罪对象的再思考[J].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8,14(5):4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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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米恒 莫英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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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2. 武警贵港边防检查站政治处,广西,贵港,537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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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在深入归纳分析中外刑法学界各种观点的基础上,对抢劫罪对象提出一些新的看法,本文认为,抢劫罪的对象应当包括财产性利益、违禁品和非法财物。而不动产应当排除在抢劫罪的对象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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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抢劫罪对象 财产性利益 不动产 违禁品 不法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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