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解答
摘    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6年2月,省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精神,制定并印发了《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省财政厅、教育厅还专门召开了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在农村普遍实行免除学杂费的义务教育,这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这项改革成为代表和委员讨论的热门话题之一。本刊根据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方案》以及省财政厅、教育厅召开的专门会议精神,针对改革的背景和意义、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项目、改革的内容、免收学杂费的范围、改革的步骤、改革的政策保障措施六个主要问题进行解答,以使全省教育战线的广大干部、教师更好地理解改革的政策,落实好改革的各项要求,同时也使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改革,关注和支持这项改革。

关 键 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  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九年义务教育  改革政策  吉林省  解答  五中全会精神  社会主义  机制改革  省财政厅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