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个体专业自主权的现实考察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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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振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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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 福建泉州36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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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问题的提出教师个体专业自主权,指的是教师在符合社会要求和保障学生受教权益的前提下,有权对其专业范围里的专业事务进行“自主”的处置。本文参照吴志宏教授的解释,〔1〕认为教师个体专业自主权的范围包括: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教育效果评价权和教育教学拒绝权。具体而言,主要有:①教师可以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时间安排等具体要求,结合自身的教学特点,自主地组织课堂教学活动;②教师可按照教学大纲、教科书要求,自主确定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③教师可根据不同教育对象,自主确定教育形式和教学方法,以更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和发展;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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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专业自主权 教师个体 教育教学权 幼儿 课堂教学活动 专业范围 学术研究 教育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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