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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康雍乾时期内蒙古中西部地区税法述略
作者姓名:杨选第
作者单位:内蒙古师大历史系
摘    要:清朝康雍乾时期,对内蒙古地区也颁布一些税法,起征农业税、畜产税,以及盐税、煤税、牲畜税、落地税等工商杂税。其赋税征收实行因地制宜原则,并从机构上、制度上加强管理,以达到征税补饷之目的

关 键 词:清政府  内蒙古  中西部地区  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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