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唐代东都分司制度的渊源及其影响
引用本文:勾利军.唐代东都分司制度的渊源及其影响[J].中学历史教学参考,2003(12):12-13.
作者姓名:勾利军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历史系 教授
摘    要:唐朝以长安为都城 ,以洛阳为陪都 ,由于其位于长安以东 ,故又称东都。所谓分司官 ,就是指在陪都另行设置的一套中央职官体系。早在西周时 ,洛阳就已经是陪都了 ,当时是否设有分司机构及官员 ,史籍中没有明确记载。新莽统治时期仍然将洛阳作为陪都 ,王莽曾说 :“昔周二后受命 ,故有东都、西都之居。予之受命 ,盖亦如之。”① 既然是陪都必然有相应的机构和职官设置 ,与西周的情况一样 ,其详情不见于文献记载。洛阳作为陪都并明确设置有分司机构和职官的时期 ,应是北周统治时期。北周灭亡北齐统一北方后 ,至周宣帝时 ,遂以长安为西都 ,洛阳为…

关 键 词:唐代  东都分司制度  高中  中国古代史  历史教学  教学参考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