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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是实现社会主义人权的根本保证
引用本文:许崇德.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是实现社会主义人权的根本保证[J].教学与研究,1990(1).
作者姓名:许崇德
摘    要:利用人权问题来攻击社会主义制度,攻击无产阶级专政(我国叫人民民主专政),是西方反动势力的一贯手法,也是他们渗透、颠覆、“和平演变”社会主义的主要武器之一。近来,由美国带头的某些西方敌对势力,更是打着维护人权的旗号,蛮横地干涉我国制止动乱、平息暴乱这个纯属中国内政的问题,妄图改变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因此,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搞清楚人权问题,对于我们进行反对“和平演变”的斗争是十分必要的。人权,一般是指人身自由及其他民主权利,也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那么,在社会主义国家,究竟有没有人权呢?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尊重公民合法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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