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会计报表抵消分录编制方法探讨(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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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慧民 刘克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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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大学商学院,武汉,43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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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如果把母公司和子公司都看作是平等的商品交易主体,则应按收入实现原则核算他们之间的存货交易行为,并根据核算结果编制个别会计报表。企业集团形成以后,企业机制部分代替了市场机制,母子公司间的存货交易不再是市场交易行为,所以不能按收入实现原则进行核算,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对由于采用收入实现原则所导致的报表项目在确认和计量上的差异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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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并会计报表 收入 核算 存货交易 抵消 报表项目 编制方法 根据 原则 平等 |
修稿时间: | 2004-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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