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对浦东电子出版社等四家单位做出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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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新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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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浦东电子出版社受处罚由于浦东电子出版社(法定代表人:胡亮)于2003年1月用电子出版物书号出版连续型电子出版物《电脑迷》只读光盘及纸介质杂志2003年第1期;未严格审查把关,出版的该光盘中工具软件的图标里,青天白日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并列,将台湾地区作为一个国家来表示。以上行为违反了《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浦东电子出版社在认识到其行为违法后,及时采取了纠正措施,减轻了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根据《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第七十五条及第八十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于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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