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稿件的领导人要负法律责任 |
| |
引用本文: | 王琦生.审批稿件的领导人要负法律责任[J].新闻战线,1989(6). |
| |
作者姓名: | 王琦生 |
| |
摘 要: | 在我国,许多新闻单位往往是根据领导的意图进行报道。按照领导意图写出的稿件,又经领导审批过的稿件,领导应负主要责任,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令人遗憾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情况正相反。一位记者曾根据会议介绍的情况,报道某战斗英雄在某单位索价3000元。这位战斗英雄指控这则新闻失实。按理说,此事应由会议上介绍情况的同志负责;可是,却把责任一古脑儿推到报纸和记者头上。一位记者走访市场,看到肉价向上浮动三角钱,新鲜猪肉上市猛增。记者据此写了报道稿,经有关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予以发表。另一部门反对报道肉价上浮的事,同记者胡搅蛮缠,而不敢去找审发稿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