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警示、惩戒教育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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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甄秀萍.对警示、惩戒教育的认识[J].学周刊C版,2014(3):168-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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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甄秀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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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粱家墩镇中心学校,73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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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没有适度的警示、惩戒不利于人格的完善
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认为,人作为自然生命体,是人与自然的统一;作为有意识的单个人,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作为社会化的人,则是个性与社会文化规范的统一。既保留着人类本能欲望和需要的丰富性,又能能动、和谐地适应社会价值尺度和文化规范(伦理、道德、法规、法律等)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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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惩戒教育 人的全面发展理论 人与自然的统一 文化规范 感性与理性 社会化 本能欲望 价值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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