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是保证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南昌市作为京九线上惟一的省会城市,在努力创建“现代区域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文明花园英雄城市”的过程中,充分认识到语言文字工作的积极促进作用。多年来,特别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公布、施行以来,市政府不断加强领导,坚持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纳入到“双创”工作中,作为加强城市管理、树立城市形象、提高市民素质的一项重点内容,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此基础上,2003年我市正式启动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2005年10月,我市城区范围内自查自评工作顺利完成。对照国家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及其实施细则,我们认为,我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基本上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和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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