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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师是社会的代表者"——兼与吴康宁教授商榷
引用本文:刘徐湘.论"教师是社会的代表者"——兼与吴康宁教授商榷[J].辽宁教育研究,2007,46(9):113-115.
作者姓名:刘徐湘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云南,昆明,650091
摘    要:"教师是社会的代表者"是一个经典的伦理学命题,它是教师必须遵守的"绝对命令",并不能从教师经验中逻辑地推导出来。

关 键 词:教师  社会  代表者
文章编号:1002-8609(2007)09-01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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