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件太行山地区入籍文书的考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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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兆斌 栗海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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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邯郸学院地方文化研究院;2. 邯郸学院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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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新见大宗清代民国晋商年终结算清单整理与商业资本研究”(项目编号:18CZS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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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太行山地区外来人口入籍寄居地与南方地区相比,程序上更为简单,且入籍多为个人或家庭行为,较少出现南方地区以家族为单位的入籍行为,但入籍时仍需与当地的基层组织订立合同,确认双方权利与义务。随着赋役制度的改革,官府对人口控制的放松,基层组织对外来人口入籍更为开放和放松,它们利用外来人口入籍而获取一定的利益,同样,外来人口入籍于寄居地也是为了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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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太行山地区 入籍文书 基层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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