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思维是民法典时代对教育者提出的新要求 |
| |
引用本文: | 尹力.民法思维是民法典时代对教育者提出的新要求[J].小学教学研究,2021(3):1-1. |
| |
作者姓名: | 尹力 |
| |
摘 要: | 民法典将人身关系置于财产关系之前,这一变化与人格权独立成编相呼应,一改此前大陆法系“重物轻人”的传统,把人格尊严作为民法典的核心概念,形成了以“人”为逻辑起点的“人”-“物”-“权利”三者相互关联的体系,并遵循平等、保护个体权利和自由等基本原则。无论在学校教育还是在家庭教育中,受教育者首先是人,然后才是接受教育的公民。...
|
关 键 词: | 人身关系 民法典 人格尊严 民法思维 权利和自由 家庭教育 人身自由 人格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