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新闻视窗
摘    要:广东实行待业毕业生登记2002年,广东省将首次实行待业毕业生登记制度。高校学生毕业时就业确有困难,需要帮助的,可到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暂未落实单位的省内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暂缓一年派遣,档案由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管理,户口关系暂留学校一年。这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