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以导促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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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晓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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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周宁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35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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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施教之法,贵在启导。”《数学课程标准》也指出:“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教师是课堂教学活动的设计者和组织者,引导着课堂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教师“导”的作用来促进学生的“学”。为此,“教”必须致力于“导”,服务于“学”,即通过教师的“诱导、引导、疏导、指导”促使学生“乐学、活学、易学、会学”,体现新课程理念,真正把提高学生素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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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数学课程标准》 课堂教学活动 学生素质 数学学习 新课程理念 引导者 组织者 “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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