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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闻价值的受传因素
作者姓名:王中义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新闻系
摘    要:当今社会,传播媒介多种多样,信息无穷无尽,任何受众接受传播都是有选择的。这种选择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以新闻价值为标准的积极主动的选择。因此,在探讨新闻价值时,一定要对其受传因素作深入系统的研究。 一、受传的价值标准 马克思说:“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满足他们的需要的外界事物的关系中产生的。”(《马恩全集》第19卷406页)这告诉我们,在研究价值时,不仅要看到它的客体即外界物,还要看到它的主体即满足需要的人。就新闻传播而言,新闻产品的消费主体是受众,受众接收传播,就是对新闻产品的消费。对于新闻价值来说,既要研究作为客体的新闻事实,更要研究作为主体的受众,受众是新闻价值的真正主体和最后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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