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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解放区土改运动的见证--土地执照
引用本文:任刚.东北解放区土改运动的见证--土地执照[J].兰台世界,2007(1S):70-70.
作者姓名:任刚
作者单位:北票市档案馆
摘    要:《中国土地法大纲》于1947年9月13日全国土地会议通过,于同年10月10日经中共中央公布后实行。它纠正了以往土改工作中的偏差,巩固了解放战争时期全国各解放区土地改革的成果,使各解放区土改运动走上了正轨。第一段]

关 键 词:《中国土地法大纲》  东北解放区  土改工作  运动  执照  解放战争时期  中共中央  土地改革
文章编号:23626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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