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解放区土改运动的见证--土地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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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刚.东北解放区土改运动的见证--土地执照[J].兰台世界,2007(1S):7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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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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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票市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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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土地法大纲》于1947年9月13日全国土地会议通过,于同年10月10日经中共中央公布后实行。它纠正了以往土改工作中的偏差,巩固了解放战争时期全国各解放区土地改革的成果,使各解放区土改运动走上了正轨。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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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土地法大纲》 东北解放区 土改工作 运动 执照 解放战争时期 中共中央 土地改革 |
文章编号: | 23626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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