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堕落为死刑犯的刑警大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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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边江.一个堕落为死刑犯的刑警大队长[J].记者观察(上半月),2002(10):4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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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边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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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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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7月22日,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大绑架撕票案,被告人王应才、马治国、张飞一审均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案在当地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其原因不仅在于3名歹徒残忍地杀害了两名人质,还因为3名犯罪分子之一的王应才是一个曾担任过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的公安干警。 对于一审法院的死刑判决,王应才当庭表示不上诉。 一个昔日的刑警大队长,是怎样堕落成为死刑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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