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司法国际化与司法的民族精神
作者姓名:关倩
作者单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
摘    要:司法现代化是法制现代化应有之义,司法现代化的发展意味着司法国际化与司法本土化的结合。司法国际化的要旨在于司法形式主义的发展,如应乎WTO协议中对于司法程序的要求。司法本土化的核心在于现代司法中的民族精神,只有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建设富有效率的现代司法制度文化。

关 键 词:司法现代化  司法形式主义  民族精神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