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法司法化的可行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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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晓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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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河南,郑州,4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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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宪法不具有可司法性或可诉性,因而总是面临这样一种质疑:宪法是不是法?如果是,又为何不具有任何法律所必备的可司法性或可诉性?这种质疑极为严峻,因为它所涉及的不单纯是宪法的法律属性问题,而是在我们这样一个“人民的共和国”,是不是在真实的意义上实施宪法、落实宪政的问题。就目前情况看,宪法司法化在我国的实现有其现实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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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法 宪法司法化 宪法司法化的条件 |
文章编号: | 1672-3600(2006)01-0098-02 |
修稿时间: | 2005-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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