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济权”给个人信息加把“安全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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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英团.“救济权”给个人信息加把“安全锁”[J].青年记者,201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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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英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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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0月31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二审的民法总则草案增加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利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不得非法提供、公开或者出售个人信息.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个人信息权利是公民在现代信息社会享有的重要权利,明确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对于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使公民免受非法侵扰,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现实意义.据此,建议增加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澎湃新闻网,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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