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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情事变更原则
引用本文:姜秀梅.论情事变更原则[J].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3):70-71.
作者姓名:姜秀梅
作者单位:渤海船院电大部
摘    要:情事变更原则作为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原则,现代各主要国家毫无例外地在立法中予以规定或在司法实务中予以认可,而我国现行法律尚未有关情事变更的直接规定。本文从情事变更原则的基本内涵及其适用条件、法律效果及情事变更未被采纳的原因及立法建议等三方面进行了研究,建议尽早在合同立法中采用这一原则,以充分发挥法律为经济服务的功能。

关 键 词:情事变更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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