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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教学的方言瓶颈及对策
作者姓名:唐蓉青
作者单位: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北院
摘    要:1955年10月,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相继召开,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确定了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标准,为普通话下了科学的定义:它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而我们这里所讲的普通话训练着重指的是普通话的语音训练。我们国家对推广、使用普通话一向十分重视,特别是对中小学采用普通话教学,国家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及政策。早在1956年2月,国务院就发出了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从1956年秋季起,除少数民族地区外,在全国小学和中等学校的语文课内一律开始教学普通话。”1982年,我国正式将推广、使用普通话写入宪法。1999年12月,教育部、国家语委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指出:“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语言文字法》则确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在学校教育中的法律地位。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早已纳入素质教育的轨道。近50年来,我国在推广、使用普通话方面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据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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