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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学中的“优选法”
引用本文:唐富安.语文教学中的“优选法”[J].语文教学与研究,1986(6).
作者姓名:唐富安
摘    要:一、根据和意义在教学中,搞“以量取胜”,资料多、程序多,讲得多、练得多,时间、精力花得多的情况相当普遍,但效果极差。原因何在?惑怕与教法不当有关。教育部在教学大纲中规定“改革教法”.笔者认为,“改革教法”的含义颇多。其一是创立新法,其二是优选方法。本文不谈前者,专论后者。全国上下和各级报刊杂志介绍了许多先进的教学经验与教学办法,仅拿来不行,必须因学生、教材和其它条件选择应用。本文所称“优选”,就是根据教学对象与教学条件选择一种适宜的方法而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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