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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新媒体环境下杂技作品的版权权益与保护
作者姓名:
吕长军
本刊
作者单位:
阿里巴巴
摘 要:
杂技,是通过背景和高难度形体动作、技巧来引起观众美感的一种艺术,也是被世界各地人民喜闻乐见的一种艺术形式。在法律上,与舞蹈、戏曲、戏剧类似,杂技作品与杂技作品的表演都是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不过,在严格意义上讲,作者对杂技作品所拥有的是一种著作权,而表演者对作品的演绎、表演等创造性劳动所拥有的是一种邻接权,也即是表
关 键 词:
著作权法保护
新媒体环境
邻接权
艺术形式
版权保护
杂技艺术
版权交易
网络版权
形体动作
版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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