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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确定2001年高考科目设置改革实施方案
摘    要:日前,上海市确定了2001年高考科目改革实施方案。新的方案设置为:凡报考本科院校的考生,须参加“3 综合 1”的考试;凡报考高专与高职院校的考生,须参加“3 综合”的考试;应届“三校生”可自主选择参加5月份举行的“3 2”高职考试或7月份举行的普通高考,两者只能择一,不能重复。“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基础科目,其中英语设有听力考试,并计入总分;数学仍分文理科。“综合”,即“综合能力测试”,2001年先设在政、史、地、理、化、生基础上的两种“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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