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企业产权市场化裂变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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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剑荣. 论国有企业产权市场化裂变的必要性[J].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 29(5): 2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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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剑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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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四川,成都,61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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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产权清晰是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但如何才能真正建立起明晰的国企产权制度,避免计划经济时代国企产权的虚置化,最好的方式应当是实现国企产权的市场化裂变,让国企产权到市场中去,通过市场竞争选择出真正的国企资本营运主体,实现国企产权主体的人格化、从而避免非市场化产权裂变方式对国有企业的产权性质,产权营运主体以及产权营运效果的扭曲和异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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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企业 国有产权 市场化 国有资产营运主体 |
文章编号: | 1000-5315(2002)05-0027-04 |
修稿时间: | 2001-11-27 |
On Necessity of Marketization of State Enterprise Owersh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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