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公民隐私权,重新鉴定开放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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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海琰.为保护公民隐私权,重新鉴定开放档案[J].中国档案,2004(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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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海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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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城区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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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近年来在查档利用中出现的种种涉及公民隐私方面档案开放的问题,北京市东城区档案馆认为涉及公民隐私方面的档案应控制开放。根据《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该馆重新修改了《东城区档案馆不开放档案范围》,明确规定婚姻档案、招工档案和知青档案作为控制开放档案,除当事人外不对外提供利用,并对馆藏1.2万余卷开放档案全部重新进行鉴定复审,将案卷中涉及公民家庭出身、个人简历、各种评价等内容的档案,重新划为不开放档案,确保公民隐私权不受侵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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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民隐私权 档案开放 档案鉴定 档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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