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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首次将预防“性侵害”列入中小学安全教育】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首次将“性侵害”和自然灾害、校园暴力等一起列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范畴,要求学校培养中小学生面临突发事件自救自护的应变能力。纲要规定,小学四至六年级学生要了解应对敲诈、恐吓、性侵害的一般方法。

关 键 词:中小学生  安全教育  自然灾害  应变能力  突发事件  侵害  教育部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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