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有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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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国家科委、工商局制定了《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主要内容是: 一、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作价总金额可以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但不得超过35%。 二、出资入股的高新技术成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属于国家科委颁布的高新技术范围;2.为公司主营产品的核心技术;3.技术成果的出资者对该项技术合法享有出资入股的处分权利,保证公司对该项技术的财产权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4.已经通过国家科委或省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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