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需要批评、惩戒与敬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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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秦美兰.教育需要批评、惩戒与敬畏[J].教师,2011(3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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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美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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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横梁初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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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教育部特别授权规定班主任有权批评学生,但广大教师却高兴不起来,我们教师可能理解为好像教师没有批评学生的权力,或者没有明文规定此项权力。教师很困惑,不少教师面对问题学生和犯错误学生,面对越来越难教育的学生,选择了放任,或选择了脱离教学一线。我理解上级部门的初衷是保护学生,也是保护教师。现在师生冲突的事件增多,很难处理,希望教师慎重处理犯错学生,防止学生走极端出问题,出了问题谁都不能说敢承担责任。但事实上带来的负面影响很多。现在一谈到惩戒,教师就会有很强烈的反应,真有到了“谈惩色变”的地步。一些学校也出现过因教师惩戒不当而引起的纠纷,甚至导致严重的伤害事件。本人从教16年,我想就亲身经历的教育案例,对教育需要批评、适当惩戒谈谈自己的看法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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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育需要 批评 惩戒 犯错误学生 敬畏 伤害事件 2009年 问题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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