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表达的地域民俗性——《语言漫说》之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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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邢福义.语言表达的地域民俗性——《语言漫说》之十二[J].语文教学与研究,20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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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邢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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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师大 博士生导师,著名语言学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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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汉语的使用 ,由于历史地理诸方面的原因 ,出现了地域性分歧。中国和新加坡 ,中国大陆和香港、澳门与台湾 ,都具有各自的一些特点。这反映深刻的人文背景 ,不能简单化地归结为“规范”和“不规范” ,更不能粗暴地用“对”和“错”来判定。正确的态度 ,应该是以下两个方面。第一 ,对于具有地域民俗性的语言表达 ,必须尊重。2 0 0 1年 ,应新加坡教育部课程规划与发展署之聘 ,我担任了新加坡华文教材组顾问。当年 5月 ,我赴新加坡第一次实地履行顾问职责。在中小学教材初稿的审读中 ,看到了一些具有地域民俗性的语言表达现象。举两个类型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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