朦胧诗的美学原则新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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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毕光明.朦胧诗的美学原则新论[J].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2,3(4):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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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毕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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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南师范学院,中文系,海南,海口,571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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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70年代末开始的学向历史回归的历史性转轨中,“朦胧诗”充当了艺术变革的前锋,而它的美学原则,在新潮诗歌批评主要是“三个崛起”中得到了充分的揭示。崛起的诗论及时捕捉到了专制政治垮台后由叛逆的艺术所体现的时代思想命题,即人的社会价值标准问题,它是朦胧诗美学原则的本质所在。崛起的诗论所注意到的朦胧诗的美学原则的又一个层面,是诗人完成真正的艺术创造活动的必须经由的方式:“自我表现”。新潮批评在阐释朦胧诗的美学原则时自身回到审美的位置上,再一次体现了20世纪中国学的“的自觉”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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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朦胧诗 美学原则 社会价值标准 自我表现 诗歌 个性化 |
文章编号: | 1009-9743(2002)04-0016-05 |
修稿时间: | 2002年11月8日 |
Some New Points on Aesthetic Principles of Obscure Poe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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