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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施行“辅导员—导师”制探析
引用本文:李月琴.高职院校施行“辅导员—导师”制探析[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4(14):149+151-149.
作者姓名:李月琴
作者单位: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技术系
基金项目: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在“90后”高职学生中推行“辅导员—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实践探析》部分成果(课题编号:13SZ008)
摘    要:高职院校的目标是培养面向生产和服务一线的高技能人才,学生管理工作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环节。辅导员和专业老师均负有引导学生成长的责任,应当实行"辅导员—导师"人才培养管理模式。本文探究适合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目标的科学育人模式。

关 键 词:辅导员  班级导师  学生管理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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