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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教育体制
引用本文:拉·伊·贝莱尔,崔玉敏.加拿大的教育体制[J].呼兰师专学报,1995(1).
作者姓名:拉·伊·贝莱尔  崔玉敏
作者单位:
摘    要:在世界各国中,加拿大的教育体制是很特殊的,并独具特色.按法律规定,加拿大的教育实行省负责制《英联邦北美法案》第九十三条规定:省的立法机关都可以独自制定关于教育的法律.因此,加拿大有十二个教育体系和制度.分别产生于十个省以及西北地区和育空河地区.后两个地区虽然没有设省,但是联邦政府在教育上已授予他们几乎与省相同的权力.从版图上看,加拿大是世界第二大国,仅次于前苏联.论人口,它是为数最少的国家之一.在9976185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只有2400万人口.加拿大地域辽阔、资源丰富,自东而西绵延4500英里,海岸濒临三大洋,有无边的内陆平原,雄伟的雪山.这个国家极其富有,可以说它拥有了世界上所有的资源.在殖民地初期,两种语言,即法语和英语占统治地位.而今天却是一个多种语言、多种文化、多种伦理道德、历史重新聚集的国家.所以地理、政治、经济等因素都在不同程度上对教育产生过影响.一、教育的结构与规模加拿大有小学、中学、特殊学校和私立学校、社团学院和大学.小学通常提供基础教育,象读、写、计算、科学、社会学、音乐和美术.加拿大的多数学校是“混合型”的,设置一系列学术、商业和技术课程.但也存在不同类型的中等学校、职业学校.在这些学校毕业后可以就业,也可以升入综合住大学.加拿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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