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家园共育 促进幼儿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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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海英.实施家园共育 促进幼儿发展[J].贵州教育,20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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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海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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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镇宁自治县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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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应主动与家长配合,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向家长宣传科学教育幼儿的知识,共同担负育人的任务。这项规定明确了幼儿园与家长共同作为教育者,只有两个方面密切配合,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由于种种原因,家园配合不密切,往往是让家长被动地配合幼儿园完成教学计划。一些家长不配合或是无力配合,导致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不能互补,甚至相互矛盾、相互抵消。苏霍姆林斯基告诫我们:“教育的效果取决于学校和家庭教育影响的一致性。如果没有这种一致性,那么学校的教育教学过程就会像纸做的房子一样容易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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