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自由与名誉权保护初探 |
| |
引用本文: | 刘思洋.言论自由与名誉权保护初探[J].文学教育(上),2014(14):132-132. |
| |
作者姓名: | 刘思洋 |
| |
作者单位: | 西北大学艺术学院 |
| |
摘 要: | 一、言论自由与名誉权的冲突具有必然性言论自由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言论自由是指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发表言论以及与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权利;而广义的言论自由还包括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在现代宪政国家和地区,言论自由属于宪法所保障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第35条将言论自由作为基本权利予以明文规定。
|
关 键 词: | 言论自由 名誉权保护 基本权利 《宪法》 宪政国家 必然性 广义 狭义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