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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三十年道士薛执中在京“编造妖言”案档案
摘    要:自古以来,神鬼巫术始终浸透于政治与生活之中。"左道旁门""倡立邪教,传徒惑众",既会削弱儒家正统思想的坚守,影响社会的稳定,更是对皇帝威权的挑战。大清律例对"妄布妖言"、"妄谈国家祸福、世道盛衰"、"师巫假降邪神,画符咒水"等"左道异端之术",都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道光三十年(1850年)六月,咸丰帝登基不久,京城发生了薛执中案。从西北来到京城的道士薛执中因"编造妖言"而被捕下狱,咸丰帝令军机大臣会同宗人府、刑部严行审讯,并要求牵涉此案的大臣明白回奏。在罪名认定上,刑部、军机大臣、宗人府发生分歧,给出了三种量刑。刑部从律例的角度考量,将薛执中定为"监禁二十年,仍调发黒龙江给披甲为奴";宗人府和军机大臣则更多地从政治方面考虑,分别拟定为绞监候和斩监候。最终咸丰帝以"藉医招摇,行踪诡秘,到处煽惑人心,所写书信,擅议时政,妄谈休咎"等罪名,将薛执中定为斩监候,秋后处决。所有曾与薛执中交往的宗室大员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由此案可以管窥清统治者对"左道异端"打击严厉甚至宁枉勿纵的政策。现从馆藏宫中朱批奏折、军机处录副奏折、军机处上谕档中辑录相关史料,供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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