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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摘    要:问:初中课本第二册第十四页中提到的(?)店是什么?其性质如何?为什么唐朝的大城市里会有邸店?答:邸店,据“唐律疏议”卷四名例篇:“邸店者,居物之处为邸,沾卖之所为店。”这是一种为商人存放货物也兼营买卖货物的店铺。这种邸店,在三国时已经有了,孙吴的将官兵士从事商贩时,将货物存放在邸店中。南北朝以来,南方的大城市有许多皇族、官僚经营的邸店(参阅唐长孺:“南朝的屯、邸、别墅及山泽占领”一文,载“历史研究”1954尔第3期)。隋朝时大官僚占有很多邸店,如隋书杨素传:“诸方都会处,邸店水磑并利,田宅以千百数。”到了唐朝更加多了,长安的东市:“四面立邸,四方珍奇,皆所积集。”(宋敏求:“长安志”卷八)西域人在长安开设的邸店称为波斯邸(向达:“唐代长安与西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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