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缔约过错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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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浦礼俊,陈晨.浅谈缔约过错责任[J].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学报,19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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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浦礼俊 陈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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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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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缔约过错责任,主要发生在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的情行下,是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类型。缔约过错责任与履约过错责任,共同构成合同法上的法律责任,但两者在承担责任的依据、条件及方式上有明显区别。缔约过错责任理论,有着深厚的历史积淀。由于我国已有的合同立法尚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给审判实践中处理相关案件带来困难,因此,在我国确立缔约过错责任制度,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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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缔约过错 责任 诚实信用 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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