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司法解散的风险防范与程序设计 |
| |
作者姓名: | 郭玉昆 |
| |
作者单位: | 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44 |
| |
摘 要: | 我国新《公司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公司司法解散制度,在肯定这一终极救济手段合理性的同时,我们应充分预见“硬币另一面”的风险和成本。为防止股东滥用解散请求权之“少数人暴政”,法院在穷尽救济措施前,应充分考虑替代性解决方案,尽量避免因“矫枉过正”给公司招致的不必要损害。在理解与适用这一制度时,要从兼顾公平和效益等价值原则出发,从程序细节上不断完善公司司法解散制度。
|
关 键 词: | 司法解散 风险防范 程序设计 公司 《公司法》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