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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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萍.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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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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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三明分校 福建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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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的深入,传统的法院调解制度已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需要,有必要对其加以完善和发展。严格规范民事诉讼中的法院调解制度,真正落实自愿、合法原则。改变过去的“重调轻判”观念,使争议双方在处分自己民事权利前对各自的合法权利义务具有清楚、明确的认识,改过去“让谅型”调解为“公平型”调解。严格规范调解程序,防止其不规范性和随意性。协调和修改审判监督机制相关规定,强化对调解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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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调解制度 存在问题 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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