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以“乐于动笔”论“善于观察”
引用本文:林盛华.以“乐于动笔”论“善于观察”[J].小学教学参考,2008(2):56.
作者姓名:林盛华
作者单位:福建平潭县北门小学,350400
摘    要:《语文课程标准》在习作要求中明确指出:“要留心周围事物,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所谓“要留心周围事物”,主要要求勤于观察生活、自然和社会,掌握观察方法,培养“善于观察”的能力。所谓“乐于书面表达”,就是要激发学生产生写作欲望,形成一种“乐于动笔”的心态。在习作教学中,教师要着眼“乐于动笔”,着力培养“善于观察”的能力。

关 键 词:《语文课程标准》  习作要求  书面表达  观察生活  观察方法  写作欲望  习作教学  自信心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