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教育部、农业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汲取海城豆奶中毒事件教训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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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3月19日,辽宁省海城市铁西区部分小学师生因饮用鞍山宝润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乳营养学生豆奶"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当地有关部门报告和调查处理不及时,造成工作被动,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此次中毒事件反映了部分地方政府领导、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学校负责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执法不严、越权审批、监管失察等诸多方面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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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海城豆奶中毒事件 学校管理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食堂管理 应急处理机制 卫生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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