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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时期的农业、工商业政策
引用本文:韩铁铮.两个时期的农业、工商业政策[J].中学文科,1997(9).
作者姓名:韩铁铮
作者单位:河北
摘    要: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人民政府在不同时期针对当时形势的变化,分别对农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不同的政策。《中国近代现代史》在讲到这一问题时,有两处教材应当引起注意。这里先说农业政策。下册第99页有段文字是这样说的:“在农村,土地改革以后,政府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允许农民自由经营,自由处理;引导农民组织互助合作,促进生产;大规模地兴修水利,增强农业抗灾能力,发展生产。”教材在讲到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时说:“采取积极发展,稳步前进的方针,实行自愿互利的原则……广大农民积极参加农业合作社,走社会主义道路。”(第103页)应当说,这两个时期的农村政策在性质上是截然不同的,同学在复习时要特别注意。前项土地政策是在土改完成的基础上实行的,具有新民主主义性质;而后者是在党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要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前提下制定的,具有社会主义革命的性质。土改完成以后,地主土地所有制变成了农民土地所有制,农民对土地拥有了所有权,所以“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允许农民自由经营,自由处理”,是党在当时最基本的政策。“引导农民组织互助合作”的政策,是在土地所有权归农民所有的基础上推行的,它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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