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行标准定额报酬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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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有德.论实行标准定额报酬制[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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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有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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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举步以来,党和国家一直把增强企业活力,做为这项改革的中心环节,把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做为增强企业活力的源泉,把责权利相结合,使人人的工作成果同他的社会荣誉和物质利益密切联系,做为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的根本手段.然而,由于我们的分配政策一直未能做到使责权利相结合,因此,劳动者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并未全部充分地发挥出来.突出表现就是: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一直未能象农村改革那样获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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