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股权行使产生的法律关系属性 |
| |
作者姓名: | 张培尧 |
| |
作者单位: |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天津,300387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有股权行使和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
| |
摘 要: | 在国家出资企业公司治理实践中,国有股权行使产生了委托代理经济关系。但学界笼统地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产生的法律关系界定为委托代理关系却是片面的,这给国有股权行使带来了一定的负面效果。通过深入分析可以发现,存在于国有股权行使各主体间的委托代理经济关系经过法律规范调整形成的是一种复合性法律关系,具体包括代表关系、信托关系和特殊的代理关系,厘清此种复合性法律关系属性对于配置国有股权行使各主体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具有积极意义。
|
关 键 词: | 国有股权 法律关系 代表 信托 委托代理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