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中歧义语的产生与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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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国瑞.经济合同中歧义语的产生与防范[J].职教论坛,2002(10):5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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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国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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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余姚市第三职技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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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济合同往往有表述不清而产生矛盾的情况,有的甚至因纠纷而上法庭。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虽然很多,但从语言学的角度看,无不与写作过程中的用语产生岐义有关。具体从草拟、审订经济合同来看,产生经济合同用语歧义的原因主要有四种:1.因标点、断句的错误所造成的歧义。例如,在一份出口芝麻的协议中,有这样一句话:“乙方(供应商)应提供给甲方(外商)商品品种规格为黄、白芝麻”。什么是“黄、白”芝麻呢?按出口要求,本应是“黄白相间”的芝麻,这一点双方洽谈时是很明白的,可是,就因为书面经济合同上的“黄白”之间加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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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合同 歧义语 预防 语义 语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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