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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会与"二五减租"的政治困境——1934年浙江平阳县农会解散案解析
引用本文:魏文享.农会与"二五减租"的政治困境——1934年浙江平阳县农会解散案解析[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48(6).
作者姓名:魏文享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9
摘    要:"二五减租"是南京国民政府建设农村的要政,但由于政府推行不力及地主富绅的反对,并未取得预期成效,业佃矛盾也一直冲击着国民党在农村的统治秩序.在1930年前后全面重建的农会组织体系主要是服务于政府之农业建设与社会控制,就减租事务而言,农会可以为调解、缓和业佃关系提供制度救济,并且在实践中有一定程度的参与.但是,浙江平阳县农会解散案的例子说明,国民党及政府总体上对于农会"代表农民"推动减租始终抱有戒心,防备农会的过激行为冲击正常的社会秩序.同时,农会的组织主导权亦并非掌握在佃雇农手中,因此农会始终难以成为真正的农民利益代言者,只能限于减租宣传及纠纷调解方面,难以有大的作为.

关 键 词:1934年  农会  "二五减租"  平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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